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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中科院光电研究院考研推荐免试复式办法


  根据教育部和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光电院实际情况,2013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通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着加强复试的科学性、规范化和有效性,以考生为本,增强服务意识,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指导思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按需招生,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1.光电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各项工作的领导;
  2.人力资源处负责制定招生复试工作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参加复试工作的导师进行招生复试相关政策规章的培训,增强复试人员的责任感,提高复试的公平性和公正性,确保复试工作质量;
  3.各招生专业分别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导师组成(应是无亲属报考本单位研究生的导师),设组长一名,另安排记录员一名。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对考生的业务素质复试和实践能力考核。
  三、申请条件
  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本科应届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者应具备如
  1.有为科学事业献身的精神,有较好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2.学生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
  3.学生应获得其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母校推荐免试生名额;
  4.申请人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期间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5.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外语为小语种的申请者必须获得该语种国内公共外语相当于英语四级考试合格证书),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6.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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