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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安徽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为做好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规模

  2018年我校全日制硕士所有专业均接收推免生,详情见《安徽师范大学2018年招生专业目录》。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经教育部审批具有推免权的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最终推免生资格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3、所报硕士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接收程序

  1、申请人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ahnu.edu.cn),查阅我校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我校研究生招生政策。

  2、9月28日起(以推免生服务系统开通时间为准),申请人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我校志愿。

  3、相关培养单位对报考我校的推免生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发复试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接收并确认我校的复试通知,逾期视为放弃我校复试资格。

  4、已接受“复试通知”的申请人按规定的复试日程与要求来校参加复试。复试日程与要求请关注我校相关学院网站。

  5、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推免生,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申请人须在24小时内点击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视为放弃。

  6、对拟接收的推免生,我校将在研究生招生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7、如申请人提供虚假的信息和材料,一经发现,取消申请人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奖助体系

  为鼓励推免生报考我校,推免生在第一学年将享受优秀新生奖学金1万元(不同时享受“学业奖学金”,相关研究生奖助体系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五、附则

  本办法由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安徽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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